文艺年鉴(1988—2003):管理机构
2024-05-20
第一章 管理机构
第一节 文化管理机构
1、清远市文化局
1988年4月,成立清远市文化局,内设文化艺术科、图书博物科、文化市场管理科和办公室;直属单位有清远市群众艺术馆、清远市图书馆、清远市博物馆、清远市电影公司和清远市演出公司,其中演出公司与局机关的内设机构文化市场管理科合署办公。1992年2月,增设艺术研究室。2003年8月,市文化局与市体育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运作模式。
2、清远市文物管理委员会
1990年3月,成立清远市文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主管文教的副市长担任,副主任委员、委员分别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政协等有关领导共21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图书博物科。
3、清远市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988年10月,成立清远市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由市文化局相关科室代行有关职能。1992年4月,归口市政府办公室管理。2001年10月,并入市文化局。2003年2月,根据上级《关于确定中心区域文化市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市区社会文化市场归口市文化局直接管理。
4、县(市、区)文化管理机构
新中国成立后,市境各县人民政府均设置文化教育科,管理文化、教育工作。1962年,英德县率先设置独立建制的文化局,之后,各县相继设立文化局。1988年清远撤县建市,新析置的清城区、清郊区均设置文体委,1990年、1991年分别实行文化、体育独立建制。2001年起,市属部分县(区)文化局与体育局相继合并。至2003年,除英德、连州、阳山等县(市)文化局继续实行独立建制外,其他县(区)文化局与体育局均合并组建成文化体育局。
第二节 文艺创作组织机构
1、清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1988年7月,成立清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设主席(不驻会)1人,常务副主席和秘书长各1人;内设办公室、组联部、刊物部。2001年机构改革,市文联取消秘书长一职,同时取消刊物部。至2003年,直属协会有清远市作家协会、清远市音乐家协会、清远市舞蹈家协会、清远市戏曲家协会、清远市美术家协会、清远市摄影家协会、清远市书法家协会、清远市民间文艺家协会,拥有会员900多人,其中省文联所属协会会员98人、中国文联所属协会会员14人。
2、清远市艺术研究室
1992年2月,成立清远市艺术研究室,负责全市文学作品研讨及挑选送省参评作品等工作。2003年5月,增挂清远市文艺创作中心牌子,下设文学院、书法院、画院、青年诗书画院、戏剧创作室和音乐创作室,聘请相关专长的人员(多为参加省文联的市有关作者)参加,组成70多人的创作研究队伍,成为全市文艺创作与文艺研究的中心。
3、县(市、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1958年起,市境相继成立县级文联组织,并建有六七个直属协会(文艺社团);连县文联属下建有作家、音乐家、书法家、摄影家、舞蹈家、美术家、民间文艺、网络文学协会及宾于诗社、校园文学社、刘禹锡学术研究会,专业协会(文艺社团)等11个协会(文艺团体)。2003年,全市8县(市、区)共有7个县级文联(清城区未成立文联),拥有1800多名会员。
第三节 广播电视管理机构
1、清远市广播电视局
1988年3月,成立清远市广播电视局,内设办公室、事业科、宣传科;直属单位有清远人民广播电台、清远电视台和清远市广播电视器材服务公司。2003年,市广电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宣传科、事业管理科和社会管理科;直属单位有清远人民广
播电台、清远电视台、清远市电视广告中心、清远人民广播电视报编辑部、清远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和清远市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2、县(市、区)广播电视管理机构
1981年,市境首先由连南、阳山成立广播电视局。2003年,全市有8县(市、区)广播电视局。
第四节 新闻出版管理机构
新中国成立后,市境各县出版事业归口地(市)委宣传部管理。1991年7月,成立清远市新闻出版办公室(属市委宣传部内设机构),负责市级新闻出版(版权)事业的发展规划,办理全市图书、报刊、期刊、内部资料出版物、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光盘复制、计算机软件、印刷、复印、打印、影印等行业的申办、审检、发证工作,监管出版物市场,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和协调外地报刊驻清远市记者站关系。
第五节 社会科学研究组织机构
1、清远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1988年8月,成立清远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6人、常务委员28人、委员63人、名誉主席1人、顾问7人;第二届委员会设主席1人、专职副主席1人、兼职副主席12人、常务委员42人、委员82人、名誉主席3人、顾问9人。市社科联办事机构属正处级群众团体,初期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学刊编辑部,2002年内设机构改为办公室(学刊编辑部)、学会培训部。
2、县(市、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至2003年,全市仅连山有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组织机构(成立于1988年5月),设专职人员1人;其他县(市、区)社科事业均依托县(市、区)委宣传部开展工作,指定1名副部长和1名专(兼)职干部负责社科工作。
3、社会科学界学会(协会、研究会)
清远建市后,各行业学会(协会、研究会)相继成立,经市民政局批准,至2003年共组建市级社会科学学会(协会、研究会)27个,会员6100多人。
第六节 档案管理机构
1、清远市档案局(馆)
1988年3月,成立清远市档案馆,1989年11月增挂档案局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局馆合一体制;内设监督指导科、档案管理科、档案编研科;1996年增设办公室。
2、县(市、区)档案管理机构
新中国成立后,市境多由县公安局负责接收和保存国民政府遗留下来的档案材料。1956年起,相继设置县档案室。1958年起,县档案室相继改称档案馆。1984年起,相继成立县档案局,与县档案馆合署办公。1988年清远建市,新析置清城区和清郊区档案馆。1990年4月,清城区档案馆增挂清城区档案局牌子。1993年4月,清新县档案馆更名为清新县档案局,同时仍挂县档案馆的牌子。2003年,全市共有县(市、区)级政府直属档案局(馆)9个。
3、基层和专业档案室
清远建市后,市直部门、企业、事业单位陆续设立和健全档案室。至2003年底,包括县(市、区)直属机关档案室,全市共有基层和专业档案管理机构1100多个,其中专业档案馆1个,企业文书、科技档案室50个,共有专职和兼职管理人员1200多人。初步建立起门类齐全、布局合理的市县档案馆(室)网络。
第七节 中共地方史研究与管理机构
1、清远市史志办公室(中共清远市委党史研究室)
1988年,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内设党史科。1990年6月,成立中共清远市委党史研究室。2001年7月,与清远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合并,成立清远市史志办公室,内设综合科、党史科、方志科,其中党史科负责党史征研及管理工作。
2、县(市、区)委党史研究管理机构
1981~1982年,市境先后成立县委党史研究室,从事中共地方史资料征集与编研工作,机构均属县委机关事业单位。2003年,全市有8个县(市、区)党史研究机构,其中部分县(市、区)党史研究机构与地方志编纂机构合并,成立史志办公室。
第八节 地方志编纂与管理机构
1、清远市史志办公室(清远市地方志编纂办公室)
1988年6月,成立清远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内设综合科、编纂科。2001年7月机构改革,清远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与中共清远市委党史研究室合并,成立清远市史志办公室,内设综合科、党史科、方志科,其中方志科负责地方志编纂及管理工作。
2、县(市、区)地方志编纂管理机构
1981年6月,市境首先由连县成立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之后至1987年,相继成立清远、佛冈、英德、阳山、连县、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办公室。1988年清远撤县建市,新析置清城区、清郊区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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