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12月3日凌晨,清远农军和花县农军三百余人,从葫芦岭出发,攻打清远县城。最终获得胜利,升起代表工农武装的斧镰旗。图为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葫芦岭,位于现东城街道清城区行政文化中心办公大楼后的凤城公园西面山岗。
1988年1月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清远县,设立清远市(地级)及清城、清郊两个市辖区(县级),市委、市政府暂设在原清城镇;将广州市所辖的清远县、佛冈县和韶关市所辖的英德县、阳山县、连县、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划归清远市管辖
20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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