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群众文化

第一节 组织辅导机构

  1、清远市群众艺术馆
  1988年7月,成立清远市群众艺术馆,设艺术辅导部、美术摄影部和办公室,以及少儿舞蹈培训基地、群众艺术馆培训中心和舞艺轩培训中心。
  1988~2003年,市群众艺术馆积极参与组办历次市级重大文艺表演活动,先后16次联办或独办市级美术、摄影、书法展览,22次承办音乐、舞蹈作品人省参评的选拔推荐工作,并独立举办舞蹈类和器乐类培训班22期,受训人员达1200人次。1991年、2001年,先后两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2、县(市、区)文化馆
  1951年始,市境各县相继成立文化馆组织,同时建设文化馆设施。1988年清远撤县设市后,新析置清城区、清郊区文化馆。2003年,全市有8个县(市、区)级文化馆。
  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连山、连南、阳山县文化馆在完成正常业务工作任务的同时,会同市群众艺术馆完成《双凤舞》、《鹤舞》、《大长鼓舞》、《小长鼓舞》、《舞龙灯》、《舞寿星公与龟鹿鹤》等6个民族民间舞蹈的发掘整理工作,其整理研究成果人录1996年出版的《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广东卷》。

  3、镇(乡、街道、林场)文化站
  20世纪50年代初,市境先在大的圩镇、后普及到各个基层政府所在地建立俱乐部,均为基层一级政府设置的文化事业管理机构。人民公社化时期,俱乐部更名为公社文化站;农村实行镇、乡建制后,文化站更名为镇(乡)文化站。1989年11月,清城区撤销清城镇,析置凤城、小市两个街道,并分别设置街道文化站。
  文化站一般设在职工作人员1~2人,原为乡镇聘用职工,1990年起逐步转为国家公职人员,享受乡镇干部待遇。文化站随着乡镇街道的调整而调整。至2003年底,全市共有123个文化站,其中镇文化站113个、乡文化站3个、街道文化站4个、林场文化站3个,核定编制176名,实有在职人员160人。林场不属于一级基层政府,但又不为当地镇、乡政府所领辖,林场设文化站是有关县文化行政部门根据该县的基层文化建设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的政策。
  文化站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当地群众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人发展,20世纪90年代起逐步演进为传播科学知识、提供经济信息、开展娱乐活动、进行思想教育的“四位一体”基层政府思想文化阵地。2000年,清城区源潭镇文化站被评为“省一级文化站”。

第二节文化场馆设施

  1、场馆建设
  20世纪90年代起,省政府每年拨出一定资金扶持基层文化设施建设。1988~2003年,全市包括省拨款和社会各方的支持,累计投人8209万元新建和改建文化馆、文化站、影剧院126间,总建筑面积10.57万平方米;累计投人4430万元新建城市文化广场4个,总占地面积10.70万平方米。其中,市直投入1120万元,新建馆舍5间、改造影剧院1间,建筑总面积1.15万平方米,另投人970万元新建文化广场1个,占地面积1.70万平方米;清城投人44万元,新建馆、站5间,建筑总面积837平方米;英德投入1072万元,新建馆、站24间,建筑总面积1.63万平方米;连州投入1924万元,新建馆、站21间,建筑总面积2.42万平方米,另投人1600万元新建文化广场1个,占地面积2.50万平方米;清新投入1354万元,新建馆、站、院17间,建筑总面积1.66万平方米;佛冈投人888万元,新建馆、站14间,建筑总面积1.23万平方米;连山投人382万元,新建馆、站、院9间,建筑总面积6599平方米,另投人700万元新建文化广场1个,占地面积1.50万平方米;连南投人514万元,新建馆、站15间,建筑总面积8496平方米,另投人1160万元新建文化广场1个,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阳山投人839万元,新建馆、站15间,建筑总面积1.12万平方米。全市新建的文化设施以文化站居多,占80%以上。2003年,全市新建及原有文化设施,计有公共图书馆舍9间,占地总面积6918平方米,建筑面积1.64万平方米;博物馆(为独立馆舍)3所,占地总面积252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3870平方米;群众艺术馆舍1间,占地面积2100平方米,建筑面积4124平方米;文化馆8间,占地总面积2886平方米,建筑总面积7135平方米;影剧院9间,占地总面积2.35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69万平方米;文化广场4个,场地总面积10.70万平方米;文化站103间,占地总面积4.03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7.49万平方米。

  2、场馆选介
  清远市群众艺术馆位于新城银泉北路6号,属钢筋混凝土材料建筑,占地面积2100平方米,建筑用地633平方米,建筑面积4124平方米。1995年2月动工,1999年12月竣工并交付使用,总投资320万元。楼高六层:一楼设有民间艺术陈列室,面积122平方米,兼收藏与陈列的功能;二楼是展览厅,面积303平方米;三楼是艺术馆办公室;四楼是培训厅,面积250平方米;五楼是综合讲座厅,面积303平方米,可同时举办多个讲座活动;六楼是小剧场,面积440平方米,是综合性的内部表演场地。
  佛冈县文化馆位于县城建设路193号,1981年始建,2002年新建。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2160平方米,造价205万元。馆舍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上注重实用。楼高三层:一楼为文化走廊和展览厅,二楼为艺术展厅、培训室和办公室,三楼为排练厅和仓库。2003年,馆内拥有价值10万元的组织辅导群众开展文化活动的音响、灯光设备和价值8万元的办公设备。
  连州市博物馆位于连州市文化广场内,占地面积2040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1997年7月动工,1999年9月竣工并交付使用,总投资317万元。为钢筋混凝土建筑材料,外观古雅,馆顶层建有三座盖绿色琉璃瓦面的装饰亭。内设三层:第一层进门为大厅,右边是办公室,左边是仓库,后面为展厅;第二层置有3间展室和1间仓库;第三层置有2间展室和1间仓库、1间办公室。馆内设有报警有线器5套、监控监视器1套、无线报警器1套、电脑3台、空调4台和电视机1台。
  连南顺德文化广场位于县城东北角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前,总投资1160万元(其中顺德市资助800万元),2001年12月动工、2002年10月建成,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广场呈扇形,边长1000米,主轴线与行政中心相一致。分六级,第一级为表演场,第二级为晨运小区,第三级为绿化带,第四级为行人道,第五级为音乐喷泉,喷池每个300平方米,左右各一个。每个喷池有7组喷水设备,最高一组喷7米,16个音箱分别竖立在广场四周,第六级为绿化草坪。绿化面积占三分之一,广场种植名贵油棕、香树等数十个品种。广场中安装伞形高灯4座、路灯18座、霓虹灯10座、小福灯20座、树灯10多座、11层塔灯两座,还有彩灯、日光灯、射灯等。

第三节群众文化活动

  1、业余文艺会(调)演
  新中国成立后,省、地文化主管部门以举办群众文艺会(调)演的形式,引导和促进群众文化演唱活动的开展。市境各县在此推动下,群众文化演唱活动蓬勃开展,并创作了一批优秀剧(节)目。其中,英德于1953年创作的民舞《渔夫与蛙姑娘》、1956年创作的民舞《闹花灯》,分别被选送赴北京参加全国一、二届民间音乐舞蹈会演;连山、连南于1980年共创作6个节目被选送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舞蹈《歌堂路上》获优秀节目奖。
  清远建市后,市文化主管部门经常自办或与其他部门联办业余文艺会演(调)活动,同时积极组织参加省文艺会(调)演活动,推动群众性的演唱活动深入、持久发展。
  1988年10月,省文化厅举办广东省第二届民间艺术欢乐节,连南《耍歌堂》、连县《舞马鹿》为应邀参演节目,分别上演14场和36场。
  1989年夏,市文化局、市教委联合举办清远市首届少儿艺术花会,市属6县2区与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共有22个演出队507人参演,演出节目48个。连山学生代表队被选送参加省第二届少儿艺术花会演出。
  1992年2月8日,市文化局主办、市群众艺术馆协办,举办清远市区少儿器乐演奏大赛。比赛项目有电子琴演奏,小提琴独奏、齐奏、合奏等,120多名儿童参赛。清师附小获集体演奏一等奖,张舜获个人演奏一等奖。
  1993年6月,省举行广东省第三届少儿艺术花会,市选派清师附小代表队参赛,演出节目有舞蹈《棒竹简》、《快乐的小莎妹》等,其中《棒竹筒》获优秀演出奖。市群众艺术馆具体负责参演节目辅导工作,黄芬获优秀创作奖。
  1995年7月,市文化局举办清远市第二届少儿艺术花会,共22个代表队300多人参加演出。同年8月,省举办广东省少年儿童音乐花会,市选派新北江小学组队参演,参演节目琵琶独奏《微山湖》获二等奖、器乐合奏《茉莉花开闪金光》获三等奖。新北江小学演出队由市群众艺术馆担任组织辅导工作。同年9月,国家民委在云南昆明举办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开幕式文艺表演,连南代表队献演瑶族《花鼓舞》,获优秀表演项目二等奖。
  1997年7月,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群众艺术馆联合举办清远市首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共有800多中小学生参加演出,演出节目64个。同年8月,省举办广东省第四届少儿艺术花会,市选派新北江小学组队参演,参演节目舞蹈《山孩子》获银奖、歌曲《城里姐姐送书来》获铜奖。新北江小学演出队的辅导工作由市群众艺术馆负责,黄芬获创作奖。同年9月,省举办广东省第二轮“百歌颂中华”合唱大赛,清远市选派市新北江小学合唱团、市师范学校合唱团参赛,同获三等奖。参赛代表队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负责组织辅导工作。
  1998年7月,省举办广东省中小学生文艺汇演,市选派清城区桥北小学组队参演,参演节目舞蹈《金色柚园》获三等奖。参演节目辅导工作由市群众艺术馆负责。
  2000年8月,省举办广东省第五届少儿艺术花会,新北江小学、清师附小组队代表清远市参演。新北江小学的舞蹈《欢乐小花鼓》获演出金奖,清师附小的小品《黄灵,再见》获演出银奖。由市群众艺术馆负责辅导参演节目的排练。
  2001年9月,在深圳市宝安区举行广东省第二届音乐舞蹈花会,由市群众艺术馆组队参演并负责创作辅导工作,参演节目舞蹈《山水放歌》、男女声二重唱《瑶山小景》同获铜奖。同年10月,省举办广东省第四届“党在我心中一百歌颂中华”合唱比赛,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参赛工作,由市群众艺术馆负责艺术辅导的市政府系统两个参赛合唱团同获铜奖。
  2002年7月,在北京举办首届中国青少年艺术新人大赛,新北江小学学生刘琪参赛获声乐和电子琴表演两项铜奖。同年9月,省举办广东省第五届“百歌颂中华”歌咏比赛,市选派中国银行清远分行组队参赛,获优秀表演奖,市文化局获组织奖。
  2003年5月,省文化厅举办“古风新韵唱小康一广东省客家山歌擂台赛演唱会”,英德市代表队的演唱获银奖,并有一名歌手获优秀山歌手奖。同年8月,省举办广东省首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新北江小学参赛舞蹈《银脚丫》、清新一小参赛舞蹈《山涧童趣》同获银奖,佛冈代表队参赛舞蹈《女生风采》获艺术类铜奖。参赛队均由市群众艺术馆负责艺术辅导工作。

  2、业余歌手比赛
  改革开放后,业余歌手比赛活动极受群众欢迎,群众的参与热情很高。清远建市后,市文化部门或独办或与其他部门联办,多次举办业余歌手比赛,市直各行业也经常举办歌咏比赛活动。
  1988年12月31日至1989年1月2日,市文化局举办清远市首届业余歌手大赛,从全市300多名参赛歌手中筛选出39名歌手参加半决赛和总决赛。连山陈美华获美声唱法一等奖、阳山丘成业获通俗唱法一等奖。
  1991年1月,市文化局举办清远市首届卡拉OK歌手大赛,共有1200多人参加初赛,25人进入总决赛。同年7月1日,市人民银行、市文化局联合举办金融系统“金融杯”歌手大赛,23名选手参加总决赛。同年7月17日,由省电视台、省群众艺术馆联合主办,市文化局、市群众艺术馆协办的省电视台“每周一曲”清远歌手选拔赛在清城剧场举行,参赛歌手39名,人选省台录播13人。
  1992年2月5~7日,由市文化局主办、市群众艺术馆协办,举行清远市第二届业余歌手大赛。在县(市、区)进行初赛、市举行半决赛后,有20名歌手进人总决赛,最后,市农行李翠芳获一等奖。
  1992年5月30日,由市群众艺术馆主办的“黑妹杯”广东小曲新唱大赛清远选拔赛在清城剧场举行,来自全市各县(区)50多名歌手参加选拔赛,选荐阳山谭佐琴参加省总决赛。
  1993年8月3日,由市公路局、市群众艺术馆联合主办的清远“公路杯”卡拉OK歌手赛在清城剧场举行,共有133名歌手参赛。
  1995年5月13日,市电台举办清远市“中银杯”首届广播歌手大赛,共有100多人参赛。
  1997年8月,市教育局、市群众艺术馆联合举办清远市百歌颂中华合唱选拔赛,2支队伍共100多人参加比赛。
  2002年7月,市群众艺术馆举办清远市“未来沟通走向精彩”少年卡拉OK大家乐演唱活动,共有100多名学生参加演唱。
  另外,市电台自1995年开始,连续举办六届歌手大赛,市电视台于1997、1998年连续两年举办广东新星歌唱大赛清远赛区比赛,市有线电视台于1995年开始,连续举办三届清远市小百灵电视歌手大赛。这些赛事活动也有力地推进了清远群众性的歌唱活动。

  3、节庆文化活动
  每逢民间传统节日,全市各地群众均举办文化活动,且丰富多彩,各具特色。如:连南排瑶过“盘王节”举办“耍歌堂”活动;英德大湾镇一带群众闹元宵喜欢“舞火麒麟”和“飘色”;连州保安镇群众过重阳节举办“大神会”活动;清城、清新、英德地区群众过端阳节举办“赛龙舟”活动。在党和国家的重大节日里,则由各级党政机关举办文化庆祝活动。清远建市后至2003年,市直机关先后举办4次较大规模的节庆文化活动。
  1989年9月28日,市直机关工委、市文化局、市总工会联合举办以“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为主题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40周年歌咏比赛,市直机关共有15个代表队840多人参加比赛,市四套班子大多数领导参加了比赛活动。清远电视台首次录播大型歌咏比赛实况。
  1991年6月30日,市直机关工委、市文化局联合举办市直机关《颂歌献给党》革命歌曲大合唱比赛活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市直13条战线13个代表队,共1100多名干部职工登台演唱。
  1999年9月28日,市委宣传部和市文化局在市会展中心举办清远市庆祝建国50周年文艺晚会,市民族歌舞团和市直部分单位代表在晚会上献演。
  2001年,在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前夕,市委宣传部与市文化局联合举办多项文艺庆祝活动:组织“颂歌献给党”文艺调演活动,评出一等奖5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10个:组织两支600人合唱团赴省参加歌咏决赛;6月29日,在市委召开庆祝建党80周年大会上,组织表演13个文艺节目。

  4、广场文化活动
  2002年6~11月,清远市举行首届广场文化艺术节,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联合举办。市直11条战线共组织11场文艺晚会,分别在文化广场、江滨公园、中山公园、南门广场等公共场地演出,共演出节目169个,有1500多人参加演出,观众10多万人次。经评委评选,评出一等奖12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30个和优胜奖6个、组织奖6个。
  2003年8~9月,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联合举办清远市第二届广场文化艺术节暨首届文艺调演,以县(市、区)、市直等为单位,以每个周末组织一场文艺调演的形式组织实施。是次调演共举办9场文艺晚会,表演节目140个,1500多人参加演出,观众近10万人次。经评委评选,共评出一等奖13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30个。

  5、艺术展览
  清远建市后,从市到县(市、区)均举办各类艺术展览活动,陶冶人们性情,提高群众艺术品味,促进艺术事业发展。1988~2003年,市直各有关部门或独办或联办,先后举办21场艺术展览。其中较有影响的艺术展览活动有:
  1988年10月1~7日,市文化局、市文联联合举办清远市庆祝建国39周年美术、书法、摄影展,展出作品148件。
  1989年2月6~8日,市文化局举办清远市迎春美术、书法展览暨摄影大赛,参展作品117件。同年2月28日,市群众艺术馆举办清远市建市1周年新貌摄影展,展出作品106件。
  1990年2月28日至3月3日,市文化局,市文联联合举办清远市庆祝建市2周年摄影、书法、美术作品展览,展出作品201件。
  1991年2月28日至3月2日,市文化局、市文联、市群众艺术馆联合举办清远市庆祝建市3周年摄影作品展览,展出作品122件。同年7月1~7日,市文化局、市文联、市群众艺术馆、市老干活动中心联合举办清远市“纪念建党70周年书法、美术、摄影展览”,展出作品77件。
  1992年2月16~29日,省书法家协会、市民盟、市文联等单位联合举办黄元溥书法作品展,展出作品64幅。
  1993年2月28日至3月3日,市文化局、市文联、市群众艺术馆联合举办庆祝清远建市5周年摄影作品展,展出作品196件。同年12月2日至1994年1月1日,市文化局、市文联、市群众艺术馆联合举办清远市纪念毛泽东诞辰100周年书画作品展,展出作品82件。
  1994年5月9日,市群众艺术馆负责选送作品参加“’94中国国际儿童艺术《儿童绘画、摄影、书法佳作展》”,全市共选出儿童艺术作品37件参展。同年10月,市群众艺术馆负责选送作品参加广东省庆祝建国45周年美术作品展,共有4件作品参展。
  1996年9月14~22日,市教委、市文化局、市群众艺术馆联合举办清远市第一届少年儿童绘画展览,展出作品150件。
  1997年2月10~14日,市文化局、市群众艺术馆联合举办全市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展出各县(市、区)送展作品196件。
  1998年2月,市文联在市会展中心举办建市10周年成就摄影展览,展出摄影作品200余幅。
  2001年9月,市文联举办“美在清远一一清远市旅游风情摄影大赛和展览”,收到参赛作品550件,评出56件得奖作品在清城区文化馆展出,其中17幅得奖作品被《人民画报》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