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训九款
一、家规当法。一家有一家之规,凡为子孙者,当祗厥父以鞠育之,为弟者,当恭厥兄以尽手足之义。即对族党之人,亦当仁慈相待,勿以刻薄相待,使己身为子孙之法则。今日为人子弟,异日则为父兄,上行下效,理势必然。故,孟子云:身不能行其道,则道不能行于妻子,此规模当法也。
二、家法当守。家有家之法度,故吾子孙当守其法度。勿戏嫖赌,勿好争讼,勿以强欺弱,勿以富贵骄贫贱,各务职业,此法度当守也。
三、勤俭当务。勤为立身之根本,俭乃处世之良方。俭而不勤,则无以开财源;勤而不俭,则无以节财用。盖勤则变其贫,俭则足其用,古语云:男勤于耕读,女务于纺织,量其所入,度其所出。此勤俭所当务也。
四、族义当尽。窃兹运族人繁,为子孙者,莫不能无愚而不肖之辈。须念一体同根,皆由始祖发脉而来,应宜以贤教愚,以才养不肖,不可因小事而致斗争,以微利而伤大义。总有大事,情有可原,理有可恕,当含容以待之。此族义所当尽也。
五、嫁娶当慎。吾族原是福建汀府世俗之家,继而发于粤东。凡婚姻嫁娶之事,必择故家乔木,良善之士,礼仪家风,斯可以成配偶。吾家之化,不可贪财苟术,不可嫌贫配愚,此嫁娶之道,不可不慎也。
六、教子宜严。凡吾家教子者,须幼时严训,勿纳闲邪。教之道无他,八九岁时,宜择严教诲,勿使其放荡。又须处于贤良之士。使子弟日习威仪,闻其义语。惜子当惜其心,勿惜其皮,书云:惜之大过,教之不行则反夷矣。溺爱不明,偏纵有害,致子弟失于教诲,流入匪类是谁之过,此教子所宜严也。
七、贫而无谄。凡吾子孙,承祖宗根本。或居而蒙正住寓,衣如子路蕴袍;或因世道衰微,因天灾人祸,以至贫穷困顿亦当安宁其贫。不可妄作非为,自取祸败,媚于石祟之辈,自为贱人。须知人穷志莫穷,视人富贵如浮云。勤俭劳作,大小生意,可养生度日,洗脱其贫。此为贫所当无谄。
八、富而无骄。凡吾家子孙,受上天之眷顾,沐先祖之德泽,而享有富及万钟,贵而三公者亦当谦卑自守,涵养度量,视有若无,视人而已,不可骄傲待人。贫贱之叔侄,亦是祖宗之一脉,须尽尊卑之职分。应缨冠同堂,车笠同途,切不可逞富贵而骄贫贱也。
九、耕读当为。吾家子孙不耕则当读,盖勤耕则可以养身,勤读则可以荣其体。田若不耕仓库虚;书若不读子孙愚。此耕读二字,尤我子孙所当习也。

清城区龙塘镇长冲村委会三角岭村《钟姓族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