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人口分布与生活
2024-03-28
源流
宋依智高率部进抵广州,返回广西途经连山时,有壮民留下,连山从此有壮族人定居繁衍。元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广西(桂北)部分陆姓壮民以流徙、屯兵、避乱等形式,迁至连山永安、福堂定居落籍。明洪武年间,从广西桂北山区的南丹、庆远、融江、柳州、都安一带的水上壮民,到连山安家落户的最多。明洪武年间和清朝初期,有壮民迁入连南。连山壮民部分韦姓来自广西南丹、庆远、都安一带;覃姓从广西贺县迁来;莫姓从广东封开迁来;贤姓从广西崇化迁来;梁姓从广西藤县迁来;文姓从广东怀集迁来;谢、黄姓从广东嘉应州(今梅州)迁来。
分布
清远建市初期,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市共有壮族人口4.61万人;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共有4.96万人;2003年统计,共有7.4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壮族人口主要分布连山,其中太保、吉田、上帅、小三江、福堂等乡镇有众多世居壮民。
家庭
壮族家庭成员的分工,一般是男主外,女主内。在家庭管理和分工方面,丈夫外出赚钱,负责日常生活、子女读书、冬年节旦、人情客礼等金钱的支付;妻子一般负责家务,包括庭院管理、带小孩、照顾老人、煮饭洗衣等。在农业生产上,分工比较明确,犁田、耙田、送粪由男人干,播种、拔秧、插田、种菜、种杂粮由女人干。在一些边远的山村,分工没那么明确,也有女人犁耙田,妇女的劳动强度和劳动量往往比男人大。改革开放初期,上述的男女分工仍然明显。随着农业先进技术的引进和采用,男女分工的界线逐渐模糊起来,例如杂交水稻制种、抛秧技术的应用,化学肥料和除病虫害药物施放、果树水土肥的管理,以及农业机械的使用等等都主要靠男人,男人的劳动总量往往比女人多。
生育子女是家庭的头等大事。新中国成立前,没有子女的家庭往往受社会歧视。改革开放后,没有子女的家庭仍然被歧视,这种歧视往往从交际的话语中表露出来,无生育的夫妇觉得矮人一截。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多数家庭都能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有个别人受到传统思想影响,接连生几个女孩的,非生个男孩不可,导致超计划生育。
由于政府的倡导,农村青年初中毕业后,除了弱智和低智商的之外,不念高中的都出去打工。如连山小三江镇棚松寨189人,有40多人外出打工(几乎每户有1人),剩下的老的老,少的少,出现了不少祖孙两代生活在一起的隔代抚养家庭。老人在家耕田,青年外出赚钱,是当今农村普遍的现象。
据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壮族的核心家庭占家庭总数的70%左右,三代同堂的约占22%,单身的约占8%。家庭平均人口4.6人,2人户和3人户日渐增多,而7人户和7人以上的户则呈减少趋势,而几个已婚兄弟的联合大家庭则罕见。
住居
壮族以同一姓氏的人聚居在一起,所立村寨称为“班”。班,壮语意为村庄。连山以“班”字贯首的村名,上帅镇有班陵、上班陵、班谢、班翁、班社;小三江镇有班罗、班荣、班桂、班北、班东、班管、班局、班壮、班客;福堂镇有班田、班匙、班瓦等。“班△”不是指姓氏,而是指所在地的地形地貌和方向、大小等。如“班局”指在角落边的寨,“班桂”指有桂树的寨,“班陵”指村前有深水湾,“班北”指大的寨,等等。另外还有“代”字冠首的村寨,例如代韦、代吴、代蒙、代覃、代陆等。“代”亦是村寨的意思。人们按壮语习惯把“村寨”一“代”置前,把姓氏放在后。
村民保留着血缘聚居的习俗。一般以“门楼”来区分血缘亲疏。一个村既有公家门楼,又有私家门楼。公家门楼是全村人共有的,通常建在公共出入的主要通道上。新中国成立前,均安上石门楼,铁制栅门,坚木横栏,有防盗匪流窜的作用。私家门楼则是几兄弟或一家出入的门口。门楼的上方分别用八块瓦叠成圆圈如钱眼的造型,外圈均匀涂上白圈,显得格外醒目。
新中国成立前,农村住房多数以杉木皮或茅草盖顶;墙体有的用未经烧制的泥胚砖砌成,有的用木板或木条拼成;有的则是用杉木皮围成,称为“烂壁巴”。即使住砖瓦屋,面积也小。全家人挤在一起,在同一房间内铺上几张床。改革开放后,大部分农户建起泥砖砌墙,上盖为瓦的砖瓦房。这种泥砖的规格大约长45厘米,宽30厘米,高16厘米,称为“大水砖”。墙脚砌上5~7块经烧制的青砖或石条。由于大水砖可自家印制,居家只要花钱买青砖、石条和瓦块,用上几千元钱即可建成新居。不少人家摒弃门楼旧俗,在村外建起两三层甚至四五层的钢筋混凝土楼房,底层面积大约100平方米左右,房屋布局已改变过去一厅两厢房、一天井、一厨房的结构,设计新颖,典雅大方;外墙有的粉刷白色,有的贴瓷砖,有的仍保留砖本色。福堂镇的湾岛村、龙口村,小三江镇的连洲村、华封村,上帅镇的莲塘村、加尤村等,已有40%以上农户建造钢筋混凝土楼房。
为改变住在高寒山区村民的居住条件,1996~1997年省政府统一给每户补助1万元,用以购买水泥、红砖等建筑材料(不足部分自筹),统一到自然条件较好的平地,统一设计图纸,统一施工,建造新房,称为移民新村。
改革开放前,普通农户都有一张或两三张八仙桌,多数两张连在一起,放在厅堂正中。厅堂比较宽敞的则三张连在一起,谓之“长连桌”。如果宴请宾客,每桌一席,可以宴开三席。一般家庭不在自家厅堂设神龛,摆祖先牌位,只有人丁稀少的少数家庭才有。此外,普遍都有四张长条凳和若干供一个人坐的单凳;厅堂左右各有长凳一张,凳板长约3米,厚约8厘米,宽约40厘米,与普通坐凳同高,可坐、可睡、可堆放衣服。常用的木制品有脸盆(洗脸、洗菜用,圆形,直径约30厘米)、脚盆(洗澡及洗衣服用,圆形,直径约60厘米)、水桶、水缸、衣柜、箱笼等,材料普遍用杉木。改革开放后,家庭添置了不少现代家具,如木沙发、木茶几、木椅和塑料盆、桶、缸、筲箕等。
新中国成立前,乡村没有电,靠燃点松明(渗透松脂的木质部分)、篱竹照明。50年代末,各地逐步办起小水电,用电逐步普及,村民家庭电器随之逐年增多。改革开放后,最普遍的家庭电器是收音机、电风扇。大部分人家有电视机(有黑白的、彩色的,多数为17英寸);普遍使用电饭锅,一些人家有录音机,既可收音又可放音乐磁带和影碟。有电冰箱、洗衣机和组合音响的人家不多。
改革开放前,农户喜欢在厅中间靠后墙处放一张案桌,通常比八仙桌高出约8厘米,长约2米,宽约40厘米,案桌的两边下方有柜(也有不设柜的),中间设二三个抽屉。案桌一般放置瓷瓶、酒瓶等。改革开放后多数用来摆设收音机、收录机或电唱机和电视机等。改革开放前,农村家庭喜欢在厅内左或右边墙上开个壁柜,用来装书、账簿和文房四宝之类物品。屋内的房间普遍比较小,光线不足,室内除板床外,还有梳妆桌和立柜、衣箱等;房内不设卫生间,多数在墙角放置一木桶用以盛储尿液。此桶一般在装满尿液后才挑出去作肥料用。改革开放后,不少人家新建钢筋混凝土楼房,室内陈设发生变化,开始有下水道或化粪池,室内设卫生间,大小便不需到屋外;厅后墙边的长案桌和厅堂左右墙上的小壁柜则不设,两边的长凳被木沙发(少数人家有皮沙发)所代替;古老的八仙桌多数人家仍然使用,那些长条凳、单凳多数人家换为木椅。传统的木板床仍然沿用,但也有少数青年人用上现代的弹簧床。
厨房一般不独立,与厅房连在一起。改革开放前,不少人家的厨房楼板是用厘竹铺成的,方便火烟升逸,把需要保持干燥的食品与用具放置其上。炉灶的方向一般为坐北向南或坐东向西的。坐西向东则认为与日出顶火,不吉利;坐南向北则火烟倒灌,不好。人口少的人家在厨房吃饭,有客人时才在客厅吃饭。厨房有壁柜,用来安放碗碟、菜盘和剩饭、剩菜。改革开放后新建的楼房,设有烟囱,厘竹楼板已不复存,但灶向仍按传统习惯,厨房的壁柜被碗柜所代替,有的更用上消毒碗柜。
饮食
村民的饮食除与汉族相同者外,至今仍保留有若千生食的习惯:一是吃生鸭(鹅)血醋浆。杀鸭(鹅)前,先将生韭菜、生葱、生紫苏和生狗贴耳(即鱼腥草)及鱼柳(香草)等切碎,然后加入适量盐油、酸醋等,置于大口碗内。杀鸭(鹅)时,把鸭(鹅)血直接注入大口碗内,拌匀,片刻即成为紫绿色的鸭(鹅)醋浆,壮族称之为“必劣迷”,用作白斩鸭(鹅)肉的蘸酱。二是吃醋浸猪肉,壮族称“肉生”。做法是先将半肥瘦的猪肉切成薄片或丝条,先用米醋洗去血水,然后用酸醋浸醃,视醋的酸度将猪肉浸醃半小时至一小时后,连同肉和酸醋倒入切碎的生韭菜、生紫苏、白芋荚等生料之中,并拌以炒熟捣碎的花生米和冬菇丝、木耳丝、炒芝麻等佐料,即可成碗地盛吃。三是吃生鲩鱼。将鲩鱼开肚洗干净,并切成片,晾干水,然后拌以生紫苏、生葱等能够去腥味的香料和酸醋食用。此外,还有用石蛤(生活在山中溪涧属蛙类动物)做“肉生”的。四是猪肥膘蘸盐。在猪屠宰后肉尚留余温时,取猪颈肥膘肉蘸盐嚼食。改革开放后,除蘸盐肥膘极少人食用外,其余各款生食仍然盛行,尤其是连山上帅镇仍比较完整地保留此俗。
壮族有几种特别的食品,如白糍、黄糍、艾糍等。在冬年时节,壮族喜欢舂白糍。其做法是把蒸熟透的糯米饭放入石臼中舂成糊状,然后拍打成直径8~10厘米、厚约1厘米的圆饼,放入簸箕中晾干,最后放在清水中泡浸,可存放40天左右,是喜庆和春节馈赠的佳品。壮族还喜欢用特别挑选的树枝或草烧灰,再将灰用清水过滤,用过滤所得的浅黄色液体浸糯米磨粉、然后再加馅做成“黄糍”。这种糍嫩滑爽口。清明时节,喜欢采野艾与糯米粉和成艾糍,蒸煮或油炸均可,既有艾的芳香,又有糯米的香味。黄糍、艾糍不但时节吃用,也是壮家独特的商品。
新中国成立前,多数人家“七月无米过十四(中元节),十月无米过冬至”。每日三餐稀粥。从1978年起,连山逐步推广种植杂交水稻,水稻单产每亩达600~800市斤,一年早晚两造(仅少量田插一造),勤劳人家粮食满仓,于是改三餐稀饭为两粥一饭(即早午食粥、晚上吃饭),然后再改为一粥两饭,即早餐白粥加红薯、芋头等杂粮,午、晚为干饭,也有少数人家已改为三餐干饭。
过去,养猪的饲料主要靠薯藤、野菜,生猪生长速度慢,一年才养一头猪。一头一百几十斤重的猪,屠宰后除请客和馈赠,所剩无几。改革开放后,农家养猪用精饲料,生长快,一年可养二三批,不少农户每批可养三五头甚至十多头,不但满足自己的食肉和食油需要,而且还有生猪上市,增加收入。连山上帅、小三江、福堂等镇过去每墟(每三天一墟)宰3头猪也卖不完,现在每天宰3头猪也卖光。鸡鸭鱼类肉食也在日渐增加,壮族聚居的6个乡镇每天都有熟鸭、烧鸡出售。鸡的饲养有较大发展,一些养鸡专业户一年养三批,每批几十只,大量供应市场。
壮族不善种菜,品种和产量不多。种类主要有白菜、通心菜、菜豆、娥眉豆、黄豆及萝卜等。在连山的小三江、上帅等地,有时买蔬菜比买肉难。春夏时节,不少人家上山采竹笋、蕨等野菜,或以红薯叶、南瓜苗为菜。
壮族嗜饮绿茶。比较出名的茶是上帅的尖山茶(又称仙茶、笔架山茶)、狐狸扶壁茶,小三江的黄连山茶,福堂的天堂山茶。村民饮的茶自采自制,所制绿茶用瓷瓶或陶罐、铁盒盛存,每天用砂锅在火炉上煮,然后将茶水灌进暖水瓶保温,每日三餐必饮。
衣着
壮族的衣冠服饰,因时代而不同。明嘉靖《广东通志·瑶僮传》云:“僮,性质粗悍,露顶跣足,花衣短裙,自耕自食,又谓之‘山人’。”清顾炎武的《天下郡国利病书·广东二》记曰:“僮粗悍类瑶,而服食犹近平民。”《皇清职贡图》和《岭南丛述》也指出:“僮服饰略同齐民,惟以古布缠头”。民国《连山县志》记曰,僮“向居邑西徼诸山洞,风俗情状,初亦无异于瑶,惟女子髻梳蟠龙,贯以大簪,或包白布帕以青纱绣之”。上述种种服饰已完全改变,今与汉族无异。
新中国成立前,每人只有一两套自织或购买的土布单衣,衣服破了就补,补了又补,一直补到不能补为止。当时有一句顺口溜:“穷人洗夜衣,洗烂无人知。”冬天,很多人靠柴火取暖。改革开放前,由于经济不好和布匹定量供应,不少人仍穿补丁的衣服。改革开放初期,中年妇女仍穿右襟鸳鸯扣衫,由乡村的裁缝师傅度身定做;女裤已由“牛头裤”(裤头宽约150厘米左右)改为开边纽扣凭扎的西式裤。
90年代,除了极少数老年妇女还穿右襟鸳鸯扣衫外,普遍改为对襟骨扣或塑料纽扣衫,颜色由“黑一色”或“青一色”逐步改为五颜六色,衣服多数为从市镇购买的成衣,不少裁缝师傅由此失业。青年女子多着彩衣罗裙,外出务工回家的男女,不少西装革履,或穿牛仔衣裤。在家耕田务农的中老年男人多穿时装西裤。老妇穿花纹、格仔衫的不少。儿童的头饰、鞋袜与当地汉族已无区别。
宋依智高率部进抵广州,返回广西途经连山时,有壮民留下,连山从此有壮族人定居繁衍。元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广西(桂北)部分陆姓壮民以流徙、屯兵、避乱等形式,迁至连山永安、福堂定居落籍。明洪武年间,从广西桂北山区的南丹、庆远、融江、柳州、都安一带的水上壮民,到连山安家落户的最多。明洪武年间和清朝初期,有壮民迁入连南。连山壮民部分韦姓来自广西南丹、庆远、都安一带;覃姓从广西贺县迁来;莫姓从广东封开迁来;贤姓从广西崇化迁来;梁姓从广西藤县迁来;文姓从广东怀集迁来;谢、黄姓从广东嘉应州(今梅州)迁来。
分布
清远建市初期,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市共有壮族人口4.61万人;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共有4.96万人;2003年统计,共有7.4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壮族人口主要分布连山,其中太保、吉田、上帅、小三江、福堂等乡镇有众多世居壮民。
家庭
壮族家庭成员的分工,一般是男主外,女主内。在家庭管理和分工方面,丈夫外出赚钱,负责日常生活、子女读书、冬年节旦、人情客礼等金钱的支付;妻子一般负责家务,包括庭院管理、带小孩、照顾老人、煮饭洗衣等。在农业生产上,分工比较明确,犁田、耙田、送粪由男人干,播种、拔秧、插田、种菜、种杂粮由女人干。在一些边远的山村,分工没那么明确,也有女人犁耙田,妇女的劳动强度和劳动量往往比男人大。改革开放初期,上述的男女分工仍然明显。随着农业先进技术的引进和采用,男女分工的界线逐渐模糊起来,例如杂交水稻制种、抛秧技术的应用,化学肥料和除病虫害药物施放、果树水土肥的管理,以及农业机械的使用等等都主要靠男人,男人的劳动总量往往比女人多。
生育子女是家庭的头等大事。新中国成立前,没有子女的家庭往往受社会歧视。改革开放后,没有子女的家庭仍然被歧视,这种歧视往往从交际的话语中表露出来,无生育的夫妇觉得矮人一截。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多数家庭都能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有个别人受到传统思想影响,接连生几个女孩的,非生个男孩不可,导致超计划生育。
由于政府的倡导,农村青年初中毕业后,除了弱智和低智商的之外,不念高中的都出去打工。如连山小三江镇棚松寨189人,有40多人外出打工(几乎每户有1人),剩下的老的老,少的少,出现了不少祖孙两代生活在一起的隔代抚养家庭。老人在家耕田,青年外出赚钱,是当今农村普遍的现象。
据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壮族的核心家庭占家庭总数的70%左右,三代同堂的约占22%,单身的约占8%。家庭平均人口4.6人,2人户和3人户日渐增多,而7人户和7人以上的户则呈减少趋势,而几个已婚兄弟的联合大家庭则罕见。
住居
壮族以同一姓氏的人聚居在一起,所立村寨称为“班”。班,壮语意为村庄。连山以“班”字贯首的村名,上帅镇有班陵、上班陵、班谢、班翁、班社;小三江镇有班罗、班荣、班桂、班北、班东、班管、班局、班壮、班客;福堂镇有班田、班匙、班瓦等。“班△”不是指姓氏,而是指所在地的地形地貌和方向、大小等。如“班局”指在角落边的寨,“班桂”指有桂树的寨,“班陵”指村前有深水湾,“班北”指大的寨,等等。另外还有“代”字冠首的村寨,例如代韦、代吴、代蒙、代覃、代陆等。“代”亦是村寨的意思。人们按壮语习惯把“村寨”一“代”置前,把姓氏放在后。
村民保留着血缘聚居的习俗。一般以“门楼”来区分血缘亲疏。一个村既有公家门楼,又有私家门楼。公家门楼是全村人共有的,通常建在公共出入的主要通道上。新中国成立前,均安上石门楼,铁制栅门,坚木横栏,有防盗匪流窜的作用。私家门楼则是几兄弟或一家出入的门口。门楼的上方分别用八块瓦叠成圆圈如钱眼的造型,外圈均匀涂上白圈,显得格外醒目。
新中国成立前,农村住房多数以杉木皮或茅草盖顶;墙体有的用未经烧制的泥胚砖砌成,有的用木板或木条拼成;有的则是用杉木皮围成,称为“烂壁巴”。即使住砖瓦屋,面积也小。全家人挤在一起,在同一房间内铺上几张床。改革开放后,大部分农户建起泥砖砌墙,上盖为瓦的砖瓦房。这种泥砖的规格大约长45厘米,宽30厘米,高16厘米,称为“大水砖”。墙脚砌上5~7块经烧制的青砖或石条。由于大水砖可自家印制,居家只要花钱买青砖、石条和瓦块,用上几千元钱即可建成新居。不少人家摒弃门楼旧俗,在村外建起两三层甚至四五层的钢筋混凝土楼房,底层面积大约100平方米左右,房屋布局已改变过去一厅两厢房、一天井、一厨房的结构,设计新颖,典雅大方;外墙有的粉刷白色,有的贴瓷砖,有的仍保留砖本色。福堂镇的湾岛村、龙口村,小三江镇的连洲村、华封村,上帅镇的莲塘村、加尤村等,已有40%以上农户建造钢筋混凝土楼房。
为改变住在高寒山区村民的居住条件,1996~1997年省政府统一给每户补助1万元,用以购买水泥、红砖等建筑材料(不足部分自筹),统一到自然条件较好的平地,统一设计图纸,统一施工,建造新房,称为移民新村。
改革开放前,普通农户都有一张或两三张八仙桌,多数两张连在一起,放在厅堂正中。厅堂比较宽敞的则三张连在一起,谓之“长连桌”。如果宴请宾客,每桌一席,可以宴开三席。一般家庭不在自家厅堂设神龛,摆祖先牌位,只有人丁稀少的少数家庭才有。此外,普遍都有四张长条凳和若干供一个人坐的单凳;厅堂左右各有长凳一张,凳板长约3米,厚约8厘米,宽约40厘米,与普通坐凳同高,可坐、可睡、可堆放衣服。常用的木制品有脸盆(洗脸、洗菜用,圆形,直径约30厘米)、脚盆(洗澡及洗衣服用,圆形,直径约60厘米)、水桶、水缸、衣柜、箱笼等,材料普遍用杉木。改革开放后,家庭添置了不少现代家具,如木沙发、木茶几、木椅和塑料盆、桶、缸、筲箕等。
新中国成立前,乡村没有电,靠燃点松明(渗透松脂的木质部分)、篱竹照明。50年代末,各地逐步办起小水电,用电逐步普及,村民家庭电器随之逐年增多。改革开放后,最普遍的家庭电器是收音机、电风扇。大部分人家有电视机(有黑白的、彩色的,多数为17英寸);普遍使用电饭锅,一些人家有录音机,既可收音又可放音乐磁带和影碟。有电冰箱、洗衣机和组合音响的人家不多。
改革开放前,农户喜欢在厅中间靠后墙处放一张案桌,通常比八仙桌高出约8厘米,长约2米,宽约40厘米,案桌的两边下方有柜(也有不设柜的),中间设二三个抽屉。案桌一般放置瓷瓶、酒瓶等。改革开放后多数用来摆设收音机、收录机或电唱机和电视机等。改革开放前,农村家庭喜欢在厅内左或右边墙上开个壁柜,用来装书、账簿和文房四宝之类物品。屋内的房间普遍比较小,光线不足,室内除板床外,还有梳妆桌和立柜、衣箱等;房内不设卫生间,多数在墙角放置一木桶用以盛储尿液。此桶一般在装满尿液后才挑出去作肥料用。改革开放后,不少人家新建钢筋混凝土楼房,室内陈设发生变化,开始有下水道或化粪池,室内设卫生间,大小便不需到屋外;厅后墙边的长案桌和厅堂左右墙上的小壁柜则不设,两边的长凳被木沙发(少数人家有皮沙发)所代替;古老的八仙桌多数人家仍然使用,那些长条凳、单凳多数人家换为木椅。传统的木板床仍然沿用,但也有少数青年人用上现代的弹簧床。
厨房一般不独立,与厅房连在一起。改革开放前,不少人家的厨房楼板是用厘竹铺成的,方便火烟升逸,把需要保持干燥的食品与用具放置其上。炉灶的方向一般为坐北向南或坐东向西的。坐西向东则认为与日出顶火,不吉利;坐南向北则火烟倒灌,不好。人口少的人家在厨房吃饭,有客人时才在客厅吃饭。厨房有壁柜,用来安放碗碟、菜盘和剩饭、剩菜。改革开放后新建的楼房,设有烟囱,厘竹楼板已不复存,但灶向仍按传统习惯,厨房的壁柜被碗柜所代替,有的更用上消毒碗柜。
饮食
村民的饮食除与汉族相同者外,至今仍保留有若千生食的习惯:一是吃生鸭(鹅)血醋浆。杀鸭(鹅)前,先将生韭菜、生葱、生紫苏和生狗贴耳(即鱼腥草)及鱼柳(香草)等切碎,然后加入适量盐油、酸醋等,置于大口碗内。杀鸭(鹅)时,把鸭(鹅)血直接注入大口碗内,拌匀,片刻即成为紫绿色的鸭(鹅)醋浆,壮族称之为“必劣迷”,用作白斩鸭(鹅)肉的蘸酱。二是吃醋浸猪肉,壮族称“肉生”。做法是先将半肥瘦的猪肉切成薄片或丝条,先用米醋洗去血水,然后用酸醋浸醃,视醋的酸度将猪肉浸醃半小时至一小时后,连同肉和酸醋倒入切碎的生韭菜、生紫苏、白芋荚等生料之中,并拌以炒熟捣碎的花生米和冬菇丝、木耳丝、炒芝麻等佐料,即可成碗地盛吃。三是吃生鲩鱼。将鲩鱼开肚洗干净,并切成片,晾干水,然后拌以生紫苏、生葱等能够去腥味的香料和酸醋食用。此外,还有用石蛤(生活在山中溪涧属蛙类动物)做“肉生”的。四是猪肥膘蘸盐。在猪屠宰后肉尚留余温时,取猪颈肥膘肉蘸盐嚼食。改革开放后,除蘸盐肥膘极少人食用外,其余各款生食仍然盛行,尤其是连山上帅镇仍比较完整地保留此俗。
壮族有几种特别的食品,如白糍、黄糍、艾糍等。在冬年时节,壮族喜欢舂白糍。其做法是把蒸熟透的糯米饭放入石臼中舂成糊状,然后拍打成直径8~10厘米、厚约1厘米的圆饼,放入簸箕中晾干,最后放在清水中泡浸,可存放40天左右,是喜庆和春节馈赠的佳品。壮族还喜欢用特别挑选的树枝或草烧灰,再将灰用清水过滤,用过滤所得的浅黄色液体浸糯米磨粉、然后再加馅做成“黄糍”。这种糍嫩滑爽口。清明时节,喜欢采野艾与糯米粉和成艾糍,蒸煮或油炸均可,既有艾的芳香,又有糯米的香味。黄糍、艾糍不但时节吃用,也是壮家独特的商品。
新中国成立前,多数人家“七月无米过十四(中元节),十月无米过冬至”。每日三餐稀粥。从1978年起,连山逐步推广种植杂交水稻,水稻单产每亩达600~800市斤,一年早晚两造(仅少量田插一造),勤劳人家粮食满仓,于是改三餐稀饭为两粥一饭(即早午食粥、晚上吃饭),然后再改为一粥两饭,即早餐白粥加红薯、芋头等杂粮,午、晚为干饭,也有少数人家已改为三餐干饭。
过去,养猪的饲料主要靠薯藤、野菜,生猪生长速度慢,一年才养一头猪。一头一百几十斤重的猪,屠宰后除请客和馈赠,所剩无几。改革开放后,农家养猪用精饲料,生长快,一年可养二三批,不少农户每批可养三五头甚至十多头,不但满足自己的食肉和食油需要,而且还有生猪上市,增加收入。连山上帅、小三江、福堂等镇过去每墟(每三天一墟)宰3头猪也卖不完,现在每天宰3头猪也卖光。鸡鸭鱼类肉食也在日渐增加,壮族聚居的6个乡镇每天都有熟鸭、烧鸡出售。鸡的饲养有较大发展,一些养鸡专业户一年养三批,每批几十只,大量供应市场。
壮族不善种菜,品种和产量不多。种类主要有白菜、通心菜、菜豆、娥眉豆、黄豆及萝卜等。在连山的小三江、上帅等地,有时买蔬菜比买肉难。春夏时节,不少人家上山采竹笋、蕨等野菜,或以红薯叶、南瓜苗为菜。
壮族嗜饮绿茶。比较出名的茶是上帅的尖山茶(又称仙茶、笔架山茶)、狐狸扶壁茶,小三江的黄连山茶,福堂的天堂山茶。村民饮的茶自采自制,所制绿茶用瓷瓶或陶罐、铁盒盛存,每天用砂锅在火炉上煮,然后将茶水灌进暖水瓶保温,每日三餐必饮。
衣着
壮族的衣冠服饰,因时代而不同。明嘉靖《广东通志·瑶僮传》云:“僮,性质粗悍,露顶跣足,花衣短裙,自耕自食,又谓之‘山人’。”清顾炎武的《天下郡国利病书·广东二》记曰:“僮粗悍类瑶,而服食犹近平民。”《皇清职贡图》和《岭南丛述》也指出:“僮服饰略同齐民,惟以古布缠头”。民国《连山县志》记曰,僮“向居邑西徼诸山洞,风俗情状,初亦无异于瑶,惟女子髻梳蟠龙,贯以大簪,或包白布帕以青纱绣之”。上述种种服饰已完全改变,今与汉族无异。
新中国成立前,每人只有一两套自织或购买的土布单衣,衣服破了就补,补了又补,一直补到不能补为止。当时有一句顺口溜:“穷人洗夜衣,洗烂无人知。”冬天,很多人靠柴火取暖。改革开放前,由于经济不好和布匹定量供应,不少人仍穿补丁的衣服。改革开放初期,中年妇女仍穿右襟鸳鸯扣衫,由乡村的裁缝师傅度身定做;女裤已由“牛头裤”(裤头宽约150厘米左右)改为开边纽扣凭扎的西式裤。
90年代,除了极少数老年妇女还穿右襟鸳鸯扣衫外,普遍改为对襟骨扣或塑料纽扣衫,颜色由“黑一色”或“青一色”逐步改为五颜六色,衣服多数为从市镇购买的成衣,不少裁缝师傅由此失业。青年女子多着彩衣罗裙,外出务工回家的男女,不少西装革履,或穿牛仔衣裤。在家耕田务农的中老年男人多穿时装西裤。老妇穿花纹、格仔衫的不少。儿童的头饰、鞋袜与当地汉族已无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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